规
章
制
度
2014年1月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2年9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部分人员人事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陈洪元 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陈 平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李志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刘永贤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 、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3年9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陈 平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李志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刘永贤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 、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4年1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建
副组长:卢小媚 徐国裕
成 员:陈 平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李志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张宁建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 、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012年9月(修订)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城厢”活动的实施意见》、区综治委《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城厢”活动实施方案》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由于我校部分人员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责任修订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陈洪元 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吴少凡 林维铭 吴丽红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联系电话:2693621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分工,布置安排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学年末进行学校安全工作总结,总结成绩,找出差距。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013年9月(修订)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城厢”活动的实施意见》、区综治委《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城厢”活动实施方案》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责任修订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吴少凡 林维铭 吴丽红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联系电话:2693621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分工,布置安排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学年末进行学校安全工作总结,总结成绩,找出差距。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014年1月(修订)
由于我校主要领导变更,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原制定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责任修订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宁建
副组长:卢小媚(分管领)、徐国裕
成 员:卓秀如、陈 平、陈霞金、林海萍、李志兴、吴丽红、
吴少凡、黄喜洋、林维铭、范国强、林国忠、黄柏娟、
叶蔚青、杨丹清、翁秋香、肖燕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平(兼) 副主任:卓秀如(兼)
联络员:黄喜洋
联系电话:2693621 2333935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分工,布置安排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学年末进行学校安全工作总结,总结成绩,找出差距。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道德、法制、安全教育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道德法制教育制度。
一、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法制素质为重点,加大对创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
二、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宣传活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宣传,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弘扬正气,营造创建“平安单位”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正反面典型案例,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强化任课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教职工会议、宣传栏等活动载体,道德、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狠抓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对负有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评先评优等方面使行“一票否决”。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2年9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部分人员的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陈洪元 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吴少凡 李志兴 林维铭 吴丽红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刘永贤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3年9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部分领导的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吴少凡 李志兴 林维铭 吴丽红
朱秋海 黄喜洋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朱秋海 黄喜洋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刘永贤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4年1月(修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由于我校部分领导的变动,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建
副组长:卢小媚(书记分管安全)、徐国裕
成 员:卓秀如、陈 平、陈霞金、林海萍、李志兴、吴丽红、
吴少凡、黄喜洋、林维铭、范国强、林国忠、黄柏娟、
叶蔚青、杨丹清、翁秋香、肖燕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平(兼) 副主任:卓秀如(兼)
联络员:黄喜洋
联系电话:2693621 2333935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刘永贤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卢小媚副校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3、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2年9月(修订)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工作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及其工作活动区域内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
(1)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本校工作安全事故;
(2)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
(2)在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的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订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做好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于我校部分人员变动,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主要职责修订如下: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林维铭 吴少凡 李志兴 黄喜洋
吴丽红 朱秋海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黄喜洋 朱秋海
(1)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2)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向校领导报送预警信息。负责将校领导的批示转相关处室;接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校领导阅批,遵照校领导指示转相关处室办理并负责督办;负责交通和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学校建立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做好预警信息通报,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发展态势、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本校应急处置能力。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二)预警信息处置
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由办公室报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照校领导要求,根据预警信息及灾害变化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加强值班和相关信息调度,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信息沟通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处理有关问题,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现场救援需要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会议,通报灾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
(三)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四)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办公室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校领导,按校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的续报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处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宣传报道与信息沟通
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畅通信息
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建立相应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教职员工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及时组织修订。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3年9月(修订)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工作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及其工作活动区域内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
(1)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本校工作安全事故;
(2)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
(2)在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的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订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做好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主要职责修订如下: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
成 员:卓秀如 陈 平 林维铭 吴少凡 李志兴 黄喜洋
吴丽红 朱秋海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黄喜洋 朱秋海
(1)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2)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向校领导报送预警信息。负责将校领导的批示转相关处室;接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校领导阅批,遵照校领导指示转相关处室办理并负责督办;负责交通和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学校建立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做好预警信息通报,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发展态势、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本校应急处置能力。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二)预警信息处置
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由办公室报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照校领导要求,根据预警信息及灾害变化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加强值班和相关信息调度,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信息沟通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处理有关问题,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现场救援需要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会议,通报灾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
(三)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四)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办公室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校领导,按校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的续报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处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宣传报道与信息沟通
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畅通信息
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建立相应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教职员工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及时组织修订。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4年1月(修订)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工作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及其工作活动区域内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工作:
(1)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本校工作安全事故;
(2)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
(2)在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的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订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工作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做好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主要职责修订如下:
组 长:张宁建
副组长:卢小媚(分管领)、徐国裕
成 员:卓秀如、陈 平、陈霞金、林海萍、李志兴、吴丽红、
吴少凡、黄喜洋、林维铭、范国强、林国忠、黄柏娟、
叶蔚青、杨丹清、翁美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联络员:李志兴
保卫室:
主 任:陈 平(兼任)
成 员:吴少凡 李志兴 黄喜洋 朱秋海
(1)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指挥自然灾害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
(2)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向校领导报送预警信息。负责将校领导的批示转相关处室;接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校领导阅批,遵照校领导指示转相关处室办理并负责督办;负责交通和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
学校建立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做好预警信息通报,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发展态势、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本校应急处置能力。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二)预警信息处置
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由办公室报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照校领导要求,根据预警信息及灾害变化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加强值班和相关信息调度,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信息沟通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处理有关问题,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现场救援需要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会议,通报灾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
(三)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组织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学校工作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四)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办公室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校领导,按校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的续报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处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宣传报道与信息沟通
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畅通信息
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建立相应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教职员工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要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及时组织修订。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机构
2012年9月(修订)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校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由于我校部分人员变动,现将学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工作机构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
2、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永贤(校长)
副组长: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负责人、陈洪元(书记)
卢小媚(分管安全副校长)、徐国裕(分管小学副校长)
成 员:陈 平(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室主任)、吴少凡(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黄喜洋(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林维铭(教研室副主任)、范国强(教研室副主任)、李志兴、(办公室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联络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及参训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教科研、干师训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职责
1、开展教职员工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教职员工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对教职员工消防、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加强教职员工、参训人员外出活动用车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6、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的工作育人环境。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机构
2013年9月(修订)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校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现将学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工作机构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
2、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永贤(校长)
副组长: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负责人、卢小媚(分管安全副校长)徐国裕(分管小学副校长)
成 员:陈 平(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室主任)、吴少凡(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黄喜洋(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林维铭(教研室副主任)、范国强(教研室副主任)、李志兴、(办公室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联络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及参训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教科研、干师训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职责
1、开展教职员工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教职员工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对教职员工消防、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加强教职员工、参训人员外出活动用车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6、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的工作育人环境。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机构
2014年1月(修订)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校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现将学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协调工作工作机构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
2、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宁建(校长)
副组长:龙桥街道、龙桥派出所负责人、卢小媚(分管安全书记)徐国裕(分管小学副校长)
成 员:陈 平(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室主任)、吴少凡(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黄喜洋(培训处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林维铭(教研室副主任)、范国强(教研室副主任)、李志兴、(办公室副主任、安全保卫室成员、联络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及参训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教科研、干师训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职责
1、开展教职员工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教职员工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对教职员工消防、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加强教职员工、参训人员外出活动用车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6、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的工作育人环境。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
2012年9月(修订)
由于我校部分人员的人事变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建设工作,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陈洪元 徐国裕 卢小媚(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陈 平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黄喜洋
朱秋海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李志兴 吴少凡 黄喜洋 朱秋海
二、组织管理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督促我校按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我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我校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密切关注突发性事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接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并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再次作部署,事件严重,要请求上级给予支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性事件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调查结果。同时,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
2013年9月(修订)
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建设工作,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贤
副组长:徐国裕 卢小媚(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陈 平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黄喜洋
朱秋海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李志兴 吴少凡 黄喜洋 朱秋海
二、组织管理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督促我校按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我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我校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密切关注突发性事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接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并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再次作部署,事件严重,要请求上级给予支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性事件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调查结果。同时,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
2014年1月(修订)
由于我校领导人事变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建设工作,确保教职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原制定的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应急预案修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宁建
副组长:卢小媚(分管安全书记) 徐国裕
成 员:陈 平 李志兴 吴少凡 卓秀如 林维铭 吴丽红
黄喜洋 朱秋海 范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平
成 员:李志兴 吴少凡 黄喜洋 朱秋海
二、组织管理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我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督促我校按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我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我校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2、密切关注突发性事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接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并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再次作部署,事件严重,要请求上级给予支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性事件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调查结果。同时,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教职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教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办公场所和教学场所要有消防设施。并指导教职工能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下班前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电器是否断电,并关好门窗方可离去,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9、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集中思想、认真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陌生人员进出办公场所,要及时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3、下班后,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楼道门要及时上锁。
4、要注意安全用电,定期检查电路,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节、假日要安排行政、教职工轮流值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防火、防盗的有关知识,通报联防大队的治安情况,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警惕,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心。
7、要求每位教职工在办公桌内不放钱财。出纳对收费要及时上交银行,防止失窃事故的发生。
8、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正常秩序的外来人员,除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9、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器材,及时更新,消除安全隐患。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道德、法制、安全教育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道德法制教育制度。
一、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法制素质为重点,加大对创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
二、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宣传活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宣传,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弘扬正气,营造创建“平安单位”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正反面典型案例,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强化任课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教职工会议、宣传栏等活动载体,道德、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狠抓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对负有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评先评优等方面使行“一票否决”。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内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排查、调处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负具体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排查的组织方式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学校创安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实施。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稳定的问题;
(二)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三)因校务公开、福利分配、评先评优、职务评聘、生活困难、
家庭矛盾、捐赠资款、债券兑付、征地、拆迁安置、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堵路静坐或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四)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
三、排查报告的方式:
(一)各科室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
(二)各科室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应按及时向学校创安领导小组报告:
(三)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并及时逐级上报。
四、排查的工作要求:
(一)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二)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高度警惕。
(三)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上报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排查矛盾纠纷时,应级时报送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
五、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维护完善发展稳定格局和社会治安,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确保教职工的人身、的学校财产安全,真正做到矛盾纷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
一、组织方式
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由学校创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稳定的问题;
(二)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三)因校务公开、福利分配、评先评优、职务评聘、生活困难、
家庭矛盾、捐赠资款、债券兑付、征地、拆迁安置、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堵路静坐或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四) 安全突发事件;
(五) 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发现;
(六) 其他有必要收集、分析、报送的问题;
三、收集、分析、报告方式:
(一)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 密切关注突发性事件和问题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 收集到的信息后,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报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并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四) 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再次作部署,事件严重,要请求上级给予支援,控制事态发展;
(五)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性事件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调查结果。同时,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本单位和社会稳定;
(六) 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四、工作要求:
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收集信息的定期性和经常性结合起来,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内部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政治问题、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高度警惕。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
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
的发现、防范、打击和教育工作制度
2004年5月
为了维护完善发展稳定格局和社会治安,切实做好我校反对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的侵蚀和毒害,真正做到有效的发现、防范、打击和教育工作,确保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方式
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的发现、防范、打击和教育工作制度,由学校创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稳定的问题;
(二)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三) 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
(六) 其他有必要收集、分析、报送的问题;
三、发现、防范、报告、教育方式:
(一)拓宽宣传教育渠道,通过知识讲座、教职工会议、宣传栏等活动载体,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制和理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辨别是非能力和自觉防范能力。
(二)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 密切关注突发性事件和问题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 收集到的信息后,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报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并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五) 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六) 如有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或参加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的,学校应及时组织对有关人员劝解、教育转化,并如实上报。
四、工作要求:
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收集信息的定期性和经常性结合起来,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内部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政治问题、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高度警惕。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机房管理条例
2004年5月
1、计算机机房是重要的实践教学场所,应设有专人管理。任何人到机房从事教学活动及检查、参观都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机房管理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
3、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机房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4、机员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教室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上机操作要爱护计算机房内的一切设施,维护设备安全,按操作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故障,应视情节轻重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
6、学员小准将食物、饮料带入机房,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弃物,严禁大声喧哗打闹,保持机房的整洁、安静。加强安全工作意识,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学员上机结束后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8、将雨具存放在计算机房外指定位置。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2004年5月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任何人到多媒体从事教研、教学活动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申请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故障,应视情节轻重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根据教学要求确实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员同意后,由管理人员进行安装。
7、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员。
8、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要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做好一切检查工作,用后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10、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
1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锝在机房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12、使用多媒体设备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13、多媒体教室使用后,申请使用多媒体的老师应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及电源,敦促上课学员搞好多媒体教室卫生,并将桌椅复位,关好门窗、灯光后,经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开。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04年5月(修订)
为了建立工作环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学校应要求安全保卫室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保卫室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工作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活动场所的建设设计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假期、开学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品的处理等)。
第五条、安全保卫室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未对学校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由安全保卫室协同各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禁止人员出入。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尽早发现、准确报告、过程监控、及时整改”的原则,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不得推诿,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负责人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负责人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要求继续整改。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应对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学校备案。
第十五条、奖惩
(一)奖励
1、对能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300元绩效工资奖励,年度考核分加5分。
2、对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300元绩效工资奖励,年度考核分加5分。
(二)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处300元绩效工资罚款,年度考核分扣5分。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100元绩效工资罚款,年度考核分扣2分。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处300元绩效工资罚款,年度考核分扣5分。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学校安全保卫室科主要负责人处100元绩效工资罚款,年度考核分扣3分。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事故台帐记录表
事故 发生 时间 |
类别 |
事故 经过 |
事故 救援过程 |
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
事故处理情况 等内容 |
备注 |
主管签名: 记录人签名: